社团注册局10月20日发表声明,宣布撤销国民联盟的注册。局方表示,审查国盟提交的文件与解释后,认为有关理由未能推翻解释通知中列明的撤销依据,也没有提供足以维持联盟注册的合理说明。
国盟旗帜资料照。这项决定并非再次发出解释通知。社团注册局说明,此前已在9月22日依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3(2)条款向国盟发出通知,让联盟就通知所列事项提交解释和陈述。国盟随后在10月12日提交回应。
局方称,收到回应后已检查所有文件和说明,最终决定援引同一法令第13(1)(c)(iv)条文撤销国盟注册。声明把这次决定归于提交材料不足以反驳通知中的撤销理由,而非仅因国盟没有作出回应。
社团注册局同时强调,每一个注册组织都有责任遵守相关法令及各自的章程。局方表示,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管与执法职能,并以坚定、公平的方式,确保组织的治理有序、透明及符合操守。
此前,国盟已就注册局的有关通知诉诸法院。高庭在10月13日没有批准针对暂停活动的临时暂缓申请,但允许国盟通过司法复核挑战有关暂停决定。这项诉讼属于本次注销声明之前的程序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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