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令吉的争议,真正刺眼的不是这个数字有多高,而是一个更难看的现实:如果一个人在同一家公司做了5年、10年,薪水依然只能随着政府调整最低薪金才往上移动,那我国面对的就不只是“最低薪金太低”,而是整个工资制度根本没有一把让人往上爬的梯子。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最近提出,可把3100令吉生活工资作为新最低薪金的参考,同时点出有员工工作长达10年,收入仍停留在1700令吉水平。这个例子其实比3100令吉本身更值得讨论。一个新人今天进公司拿1700令吉,做了10年的员工也拿1700令吉或只多一点点,那么经验、技术、忠诚和年资到底值多少钱?如果答案是“等政府下一次调最低薪金”,这才是工资制度最大的失败。
更尴尬的是,我国正式领域员工的工资中位数,本来就只是在3000令吉左右徘徊。换句话说,3100令吉如果被视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参考水平,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一个国家如此大比例的正式员工,收入仍然停留在这条线附近?
这说明我们过去太习惯把“有工作”当成好消息,却很少追问那究竟是一份什么工作。
一个国家可以不断创造职位,但如果大量工作长期停留在低工资、低技术和低增值水平,年轻人读完大学出来只比最低薪金多几百令吉,工作几年后每次加薪几十令吉,那么就业数据再漂亮,也改变不了许多人对未来没有盼头的现实。
因此,把最低薪金一次从1700令吉拉到3100令吉,并不是完全没有代价。3100令吉比现有水平高出1400令吉,增幅超过八成,受到影响的绝对不只是最低薪员工。
假设一名新人原本拿1700令吉,政策调整后变成3100令吉,那么原本拿3200令吉、已经做了几年又掌握技术的员工怎么办?拿3500令吉的小主管又怎么办?
如果企业不连带调高他们的工资,很快就会出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做多做少差不多,做久做短也差不多。这才是最低薪金大幅调整后最容易被忽略的“工资挤压”。
一个社会如果最后变成新人3100令吉,熟练员工3200令吉,基层主管3500令吉,那么员工还有多少动力学习、承担责任和争取升职?
所以真正应该改革的,不是一条最低薪金,而是一整座工资阶梯。
最低薪金应该守住最下面那一层,确保一个全职工作的人不会因为工资过低而连基本生活都负担不起。
但从1700令吉走到2000、2500、3000、4000令吉,不能永远靠政府每隔几年宣布一次最低薪金调整。
员工技术有没有提高、承担多少责任、工作多久、生产力有没有增加,都应该反映在收入上。
否则,今天把最低薪金调到3100令吉,几年后还是可能出现另一批做了多年、工资停在3100令吉的人。到时候社会又会重新讨论:3100令吉不够,是不是应该提高到4000令吉?
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只是把数字往上搬。更何况,全国也不是同一个工资市场。
吉隆坡和雪隆地区的工资、租金及商业成本,与吉兰丹、玻璃市、沙巴内陆或小城镇完全不同。一个统一的3100令吉最低薪金,对一家跨国企业来说或许只是账目调整,对一家只有几名员工的小餐馆、小型维修店或传统商家,却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压力。
这并不是说小地方的员工就应该永远拿低薪,而是政府若真的想把工资往上推,就不能只签一纸法令,然后叫所有企业自己想办法。
企业要提高工资,政府就必须同时推动生产力、自动化、技能培训和产业升级。
否则,一家企业明明还是用20年前的经营模式、卖低附加值产品、靠廉价人力维持利润,却突然被要求支付接近高收入经济体的工资,这种模式迟早会撑不住。
马来西亚也必须停止把“人工便宜”当成长期竞争优势。
过去几十年,我们太习惯告诉投资者:这里人工成本有竞争力。听起来很好听,但翻成白话,就是“这里的人比较便宜”。
问题是,一个国家如果长期靠便宜人工吸引投资,就很容易吸引大量只在意成本、而不是技术和人才的企业。一旦工资开始提高,这些企业当然最先喊痛,因为它们当初选择这里,本来就是因为人工便宜。
真正能够支撑高工资的,从来不是政府一纸命令,而是一个能够创造高价值、愿意为技术和人才付钱的经济体系。
3100令吉当然可以讨论,低薪者也确实需要更高收入。
但我们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个最低薪金数字上,然后以为宣布3100令吉,低薪问题就解决了。
真正令人担心的,是一个人从20多岁做到30多岁,薪水依然贴着最低薪金;换了一家公司,还是差不多;学了新技能,也没有多多少;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收入却一直原地踏步。
如果这种工资结构不改变,今天把底线推到3100令吉,只是把整批人一起抬高一层,却没有真正把楼梯建起来。
人民真正需要的,不是一辈子追着“最低薪金”生活,而是今天拿2500令吉的人,看得到3500令吉的机会;今天拿3500令吉的人,知道自己有能力走到5000令吉。
一个国家真正迈向高收入,不是最低薪金终于变得很高,而是越来越少人,一辈子都只能靠最低薪金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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