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4 用 1 日 起 , 国内 商 店 将 不 再 公 开 展示香烟 和 电 子 烟 产 品 !
销售、包装、标签和禁止在根据《中国报》报导,该法令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涵盖有关注册、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包括禁止在零售店展示所有烟草和电子烟产品。但卫生部提供宽限期,直到今年4月1日才全面实施。
此举符合了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禁止在食肆和零售店的货架上,展示吸烟产品。
3 州 准 备 执 行,这 三 个 州 属 已 提 前 通 知 商 家 , 准备从 4 用 1 日 起 执 行 禁 令
吉隆坡、雪兰莪、槟城率先亮剑,卫生局已启动 “突击检查倒计时”:
▶️ 违规现场:7-11 某分店被罚 RM1.2 万(2024 年 12 月试点案例),只因收银台旁的电子烟展示架未遮盖
▶️ 合规标准:封闭式橱柜 / 货架(带锁更佳),仅允许价签外露,产品必须 “眼不见为净”
▶️ 例外情况:机场免税店、指定烟草专卖店(需申请特殊牌照)
据了解,吉隆坡市长拿督斯里麦慕娜指出,吉隆坡卫生局将在宽限期结束后开始执法,“自该法令生效以来,卫生局已走访销售香烟和烟草产品的零售商店,并向商家提供了解释和公告,例如便利店。
而雪兰莪州青年、体育和创业委员会委员纳吉万哈利米说,该州可能会效仿,““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考虑在雪兰莪州实施这一举措。槟州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魏子森也称,州卫生局将监控摊位,确保他们不会在零售店展示吸烟产品,”个人可被处以RM500至RM30,000罚款,而公司则可能被处以最高RM300,000罚款或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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