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打州Pulau Langkawi一名电召车司机因工作时穿无领上衣,被陆路交通局(JPJ)以“穿着不得体”为由开了罚单,让他震惊不已。
他事后将此经历分享到社交媒体,立马引起网民的关注。

根据《Majoriti》报道,这名男司机表示,这是他考获驾照30多年以来,第一次被JPJ开罚单。
“尽管是第一次违规,也没有警告、没有商量的余地。话不用多说,签字就对了。”
他说,自己一开始以为他违反了交通规则,没想到竟是因为他穿的衣服没有领子。
“原来是因为衣服没有领子。现在才知道当电召车司机不简单,穿无领上衣也会算是违法行为。”

他指出,自己违反的是《公共服务车辆执照规则1959》第15(b)条文,即“穿着不得体及整洁”。
“衣服无领子也算不得体吗?我还以为穿拖鞋、短裤、背心才算是不得体。”
不过,他虽然认为这项执法有点严格,但仍然遵守执法人员的工作。
“不管怎样,还是要向所有认真执行任务的人员致敬。”

许多网民看了他的经历之后纷纷表示惊讶。
-「这规则太离谱了吧?」
-「衣服没有领子也会被罚款。把此事分享到电召车FB群组,以警惕其他司机。」
不过,有网民认为JPJ执法人员的行为是合理的,并表示公共服务车辆的培训教材中确实有列出这项规矩。
-「这条规矩确实写在了公共服务车辆培训教材里的第3.3.1章。」
-「电召车司机确实每次工作都必须穿有领的衣服。」
-「没错,要穿有领的衣服,还要穿不是凉鞋或拖鞋的鞋子。」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现在知道了,就乖乖遵守规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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