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斯里陈建顺(Tan Kean Soon)10月21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四项欺诈控罪,涉及款项合计550万令吉及150万新元。他在法官Azrul Darus面前对全部控罪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陈建顺被指使商人Keh Chuan Seng相信,他能够协助处理对方个人及公司银行户头遭警方冻结的问题,并解决相关洗黑钱调查。控方指,这些说法使对方同意通过一名中间人交付款项。
四项控罪分别涉及200万令吉、300万令吉、150万新元和50万令吉。三笔令吉款项合计550万令吉,另有150万新元;这些是控状所列款项,案件尚待审理。
涉嫌事件发生于2025年3月23日至25日,地点包括吉隆坡古仔路、孟沙、Pavilion酒店及甘榜班丹。本次10月21日的进展是正式面控与答辩,所指收付款并非当天发生。
法庭准许他以10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要求任何海外行程通知法庭及控方。案件定于2027年1月11日再提堂。陈建顺否认控罪,相关指控仍须由法庭审理。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