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怡保火车站连环撞六辆轿车事故的客货车司机,被控疏忽驾驶罪,在法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两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威尼斯瓦兰(43岁)在怡保交通推事庭面控,由通译员以马来文宣读控状后,他向推事阿尼丝哈妮妮承认罪状。
根据控状,被告在怡保火车站附近,作为客货车司机,在驾驶该车辆时未对道路上其他使用者给予应有的谨慎与注意。
因此,该举动已触犯 《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第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车祸)所规定的罪行,并可根据同一条文受到处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介于5000令吉至1万令吉之间,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以及罪行将记录在驾驶执照内。
案件由阿玛尔阿兹玛副检察司检控,被告则无律师代表。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希望法庭从轻判刑,称其需照顾年迈父母及两名仍在求学的孩子,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
惟阿玛尔阿兹玛指出,此案发生于公众场所,涉及多辆轿车受损,关系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法庭应给予与罪行相称的惩罚。
推事阿尼丝哈妮妮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判处被告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两个月监禁取代,并指示该罪行将记录在驾驶执照内。
根据案情,2025年10月5日凌晨2时54分,在怡保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涉及7辆车辆的连环车祸,包括5辆轿车、一辆运动型休旅车及一辆客货车。
作为客货车司机的被告,在抵达现场时先后撞上左侧及右侧泊车处的车辆,事发后,被告逃离现场,并于翌日(6日)前往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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