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正在研究,把包括境外经营者在内的电商平台纳入牌照监管。部长阿米占10月14日主持电子商务法案拟订指导委员会会议后说明,境外平台若向马来西亚用户提供服务,也属于建议监管范围;相关制度仍在完善,并未宣布即日起实施。
资料照片:阿米占主持电商法案拟订指导委员会会议。阿米占表示,拟议法案旨在加强平台问责,让平台和卖家承担适当责任,并遵守国内法律。部门会考虑不同政府机构的权限及实际执行需求,建立更完整的监管框架,以应对日趋复杂的网上交易。
消费者保护是重点之一,包括处理不公平贸易做法、加强对跨境平台的执法,以及提供更快捷、简单和成本较低的纠纷解决机制。法案也希望保护本地商家的利益,让他们在数字市场中公平竞争。
此次讨论延续内阁7月8日对新电商立法政策的同意,以及首相在2027预算案中的有关宣布。
部长说明的是拟订方向和监管建议,尚未公布牌照费用、申请程序或正式生效日期。平台经营者与卖家仍需等后续法案及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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