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金钱诱惑,明知故犯?!

综合《中国报》和《东方日报》报导,在新山一家手机店担任销售助理的 21 岁马来西亚籍青年,为了赚取额外收入,竟去到新加坡的 2 间电子烟仓库从事包装工作。青年后来遭到执法单位逮捕,最终被判坐牢 41 个星期。
被告共面对 4 项以贩卖为目的持有电子烟及相关零件的控状。1 月 6 日,他针对其中两项控状俯首认罪,另有两项控状在量刑时也被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新山担任销售助理的那家手机店,同时也在售卖着电子烟,而被告的月薪大约 RM6000。
2024 年 7 月,一名顾客向被告提出到新加坡从事电子烟的包装工作,报酬为每天 100 新元(大约 RM315)。被告于是从去年 5 月左右,开始每星期两次到仓库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按指示包装包裹,并在完成后交送货司机、接收新货、为两个仓库补货等等。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去年 7 月根据线报,扫荡碧山(Bishan)一个工业大厦的其中一个仓库时,逮捕了被告,并于同年 7 月 14 日将他提控上庭。根据庭审,执法人员在展开行动时,发现被告身处仓库中,惟被告声称当时独自在仓库,并被安排包装订单。
在这次突击行动中,执法人员起获了 1 万 7955 支电子烟和 2 万 9522 个电子烟配件。

当局随后在被告的手机中,发现位于乌美(Ubi)的另一个仓库,并在这个仓库起获 5564 支电子烟和 1 万 3412 个电子烟配件。
综合两处仓库的查获数量,男子被指持有约 3 万 5000 支电子烟或电子烟配件,作为销售用途。卫生科学局指出,证据显示这是一次有组织的集团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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