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人人都知晓的安全准则,可偏偏有人漠视规则,不仅酒后驾车,被警察拦下后还编造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企图脱罪。在台湾台中,一名 24 岁男子就上演了这样荒唐的一幕。
据悉,台湾台中一名24岁男子与女友从夜店喝完酒回家时遭到警方拦下,为了替自己脱罪,他竟给出超瞎理由:
「女友刚吐我嘴里」,令人相当傻眼。
据《ETtoday新闻云》和《yahoo!新闻》报道,这名男子和女友在夜店喝酒到清晨才骑摩托车离开,因为在等红绿灯时并未停在摩托车停等区,而且男子看起来像喝醉了、女友又在后座不省人事,所以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警察随即上前拦查两人,发现男子浑身酒气,不过对方为了不被罚却开始辩解,谎称自己完全没喝酒,就算酒测值达0.24mg,还是坚称自己没有喝酒。
为了摆脱处罚,男子竟想出了一个离谱至极的理由。他声称是女友喝醉后强吻自己,还把酒和呕吐物吐进了他嘴里,自己无奈强吞下去,这才导致酒测结果异常,试图以此来质疑酒测结果的准确性。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警察听闻如此荒诞的理由,满脸的无奈与震惊,反复向男子询问事情的经过,可男子却固执地咬定这就是事实。
从当时的影片能看出,警察听完男子的理由明显感到相当无语,于是反复询问事情的经过,但男子还是一口咬定真相就是如此。
由于男子给出的借口太过荒谬,最终警察还是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项开罚,当场将他的摩托车移置保管。
调查后发现,男子以前就有酒驾的前科,这次属于10年内再犯酒驾,因此将被依法开罚最高台币90k(约RM12k)。
想脱罪也不要给这么烂的理由咧,真的当警察是傻的咩?酒驾本身就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企图用如此拙劣的借口逃避法律制裁,更是错上加错。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否则终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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