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华裔老妇骑摩哆去开档做生意时,被反方向车道一辆轿车撞后逃,造成老妇当场重伤毙命!
这宗撞后逃事件于昨日凌晨5时15分,在砂拉越泗里街立波路(Jalan Repok)发生;女死者为78岁李乖宋(译音)。
泗里街警区主任阿斯万迪警监发文告说,事发时,妇女骑摩哆从住家前往泗里街市区做生意,途中一辆在对面车道行驶的轿车,突然闯入妇女的车道,猛撞妇女所乘骑的摩哆。
警方到场展开调查工作。
他透露,摩哆车头被撞至完全毁损,妇女被受召到场的医护人员证实,重伤不治。
他说,根据现场目击者供称,肇祸司机事后没停下伸援手,反而驶离现场,警方事后调查,车祸起因相信是司机疏忽驾驶所导致。
他指出,警方正在追缉肇祸司机的下落,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展开调查。
无论事故起因如何,“撞后逃” 这一行为,已让肇事司机的责任变得更加不可推卸。根据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撞后逃行为若导致他人死亡,肇事者不仅将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被判处监禁,而此次事件中,司机的逃逸行为已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损失,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起悲剧的发生,也让 “凌晨交通安全” 和 “弱势群体出行保护” 再次成为热议话题。李乖宋作为一名 78 岁的老者,凌晨骑摩哆出门谋生,本身就属于交通出行中的 “弱势群体”—— 摩哆的防护能力远低于汽车,老年人的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也相对较弱,更需要其他驾驶员的谨慎避让。可肇事司机不仅没有做到安全驾驶,反而在肇事后逃逸,这种行为无疑是对交通规则和生命伦理的双重漠视。
事实上,在马来西亚,涉及摩哆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清晨、深夜等视线较差的时段,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公路上,由于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存在超速、分心驾驶等问题,摩哆驾驶者的生命安全时常受到威胁。而撞后逃事件的频发,除了肇事者的侥幸心理外,也与部分路段监控设施不完善、目击者取证困难等因素有关,导致部分肇事者认为 “逃了就没事”,从而选择铤而走险。
此次李乖宋的悲剧,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对驾驶员而言,无论驾驶何种车型,都应时刻保持专注,遵守交通规则,尤其在经过路口、弯道或遇到摩哆、行人时,更要减速避让,敬畏每一条生命;对相关部门而言,除了加大对撞后逃行为的打击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道路监控系统,在事故高发路段增设警示标识和照明设施,为弱势群体出行筑牢 “安全屏障”;对社会大众而言,也应主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若遇到交通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协助取证,让肇事者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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