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刺杀学姐叶芯的14岁嫌犯,今日以谋杀罪被控上庭。
在八打灵再也法庭外,媒体一早便严阵以待。总检察署昨日指出,嫌犯将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在推事庭面控,总检察署在文告中指出,在研究警方针对此案的调查报告后,发现有充足的理据对一名涉案男学生提控。
“总检察署决定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以谋杀罪提控该名学生。”这起轰动全国的命案于上周二早上9时左右,在该校女厕内发生。死者叶芯在前往厕所时,遭嫌犯尾随至,后以利器袭击,身中200刀,当场伤重身亡。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条文,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鞭最少12下;惟2001年儿童法令也提到,18岁以下者被规定为未成年,罪成不能被判死刑。
儿童法令第97条文阐明,在涉及死刑的情况,若未满18岁则不得对其宣判或记录死刑,但交由国家元首、州统治者或州元首决定其监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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