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15 岁女学生在校园内被 4名 17 岁男学生性........侵案,有了最新进展!根据中国报报道,两名涉案的 17 岁学生,今早于亚罗牙也法庭被提控三项罪名。其中一人当庭认罪,另一人则否认所有指控,法庭定于 11 月 26 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在刑事法典第 3758 条文(集体强奸)、第 3778 条文(自愿参与违反自然性交行为),以及 2017 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 14(a) 条文(对儿童的身体性侵犯)下被控。
这些条文刑罚包括:刑事法典第 375B 条文:监禁不少于 10 年,最多 30 年刑事法典第 3778 条文:最高监禁 20 年+可能鞭刑2017 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 14(a) 条文:最高 20 年监禁 + 鞭刑一人认罪,一人否认所有指控两人皆在律师及父母陪同下出庭。当中,首名被告选择不认罪,而第二名被告则承认所有控罪。
法官允许两名被告各以 RM7000 保释,并订于 11 月 26 日过堂,以提呈案件相关文件。庭审结束后,被告情绪激动+抱着父母痛哭据悉,庭审结束后,两名被告均情绪激动,抱着父母哭泣。首名被告不认罪,律师:被告患有鼻窦炎与疝气首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蔡咏亿在庭外接受采访时指出,被告是家中长子,其父为公务员,需负担其他两名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
“该名被告患有鼻窦炎与疝气,日前已接受一次手术,预计在完成大马教育文凭考试后,将接受第次手术。第二被告认罪,律师:向法庭保证将遵守保释条件至于第二名认罪被告,其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该名少年父母已分开,被告由母亲独自抚养。他向法庭保证将遵守保释条件,准时出庭。
禁止拍照被告尚未成年,此案由马六甲检察署主任拿督沙扎里、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与纳比哈主控。控方原建议将保释金设定为每人 RM20,000。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告,媒体禁止在法庭内拍摄其照片。新闻背景:10 月2日,马六甲一名 15 岁女中学生在下课后返回课室取资料时,疑遭两名学长在教室内性侵案发时,另有两名同龄男学生分别在楼梯口把风及拍摄过程视频。事发后,受害者情绪受到严重影响,出现恐惧及焦虑反应,并不敢返回学校上课。
直到近日,其母亲接获老师通知,得知有不雅视频在学生之间流传。经确认视频内容后,母亲随即带女儿前往亚罗牙也警局报案。随即警方在 14 日逮捕 4名 17 岁男学生,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奸)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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