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的刑期与罚款,今天出现的是一项程序进展:吉隆坡高庭把他的暂缓执行申请定在10月14日聆讯。法院目前只是排定审理日期,并没有批准暂缓执行;把这两件事分清楚,才不会误以为原判已经改变。
马新社与FMT对9月25日案件管理的报道指出,纳吉一方申请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1MDB案的15年监禁及约114亿令吉罚款,并提交紧急证书。控方表示需要对申请作出回应。法官因此定下10月14日的聆讯,相关书面陈词须在聆讯前提交。
纳吉抵达法院的同日报道照片;不是10月14日聆讯画面。这项申请所针对的是1MDB案判刑。该案高庭于去年12月判处纳吉15年监禁及罚款,他随后提出上诉。报道说明,这15年刑期原定在他现有的SRC国际公司案刑期结束后才开始执行,因此律师此次请求暂停后续执行,并非宣布他今天已经获释,也不是法院已推翻定罪。
近期另一项受到关注的5000万令吉罚款,关联的是SRC案有条件特赦的安排;金额、案件和法律程序都与本次约114亿令吉的1MDB案申请不同。读者接下来要关注的是10月14日法庭如何处理申请,以及控辩双方在聆讯前提交的文件。现阶段唯一确定的新决定,是聆讯日期已经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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