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交警在路口指挥交通遭撞后逃一案中的涉案司机,即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警长,今日在地庭被控企图谋杀交警的一项控罪后,被谕令送入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以接受精神健康评估,鉴定他是否适合受审。

现年40岁的被告莫哈末卡马拉杰斯,今早在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内容后,一度告知法官玛祖丽雅娜,指自己患病和被施巫术。
这名警长被控于4月10日晚上10时47分,在吉隆坡苏丹雅亚布特拉路,通过驾驶车牌为“KEM 3824″的Axia 轿车,撞向交警罗斯兰,企图谋杀他,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

然而,地庭今日并没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随后,被告的代表律师南达格班告知法官,其当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此前已获政府医院发出病假。
他说,被告获得的病假是到2月,截至当时的病情受控,因为被告有服药和接受院方治疗。
“随后,被告没到医院复诊和服药。“

他最终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1)条文,向法官申请要求把其当事人送到精神病院接受精神评估,以鉴定被告是否适合受审,获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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