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羽球教练涉嫌在今年5月的一场夺命车祸中撞上一家三口,导致一名2岁女童不治身亡,今日被控上麻坡推事庭,惟他当庭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现年26岁的被告翁凯伟(音译),被控于5月26日早上约7时35分,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144.9公里处,驾驶一辆MPV休旅车时肇祸,导致2岁女童艾莎苏菲雅伤重不治。
上述行为已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或鲁莽驾驶造成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另将被吊销驾照不少于5年。
被告今早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推事苏扎娜表明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茜蒂努拉希金。
承审推事苏扎娜在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做出了允许被告以 5000 令吉保外候审的决定,同时指示其驾照即日起吊销,直至案件审结。
这一决定既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保持一定的自由,又通过吊销驾照的措施,避免其在案件未决期间再次驾驶车辆可能带来的风险。
案件已被展至 8 月 20 日过堂,且相关文件已提呈。届时,法庭将进一步对案件进行审理,各方将围绕案件细节展开激烈的辩论与质证。
据了解,这起致命车祸中,被害女童与父母乘坐的车辆遭被告驾驶的多用途休旅车猛撞,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大道分界铁栏,女童虽送院抢救,惟最终在麻坡政府医院加护病房抢救两日后伤重不治。
这起致命车祸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再次高度关注。许多人纷纷表示,驾驶员在道路上的每一个举动都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危险或鲁莽驾驶行为。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民众,都应该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珍惜生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目前,案件的审理正在有序推进中,人们都在等待法庭能够查明真相,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以告慰逝去的女童,也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理的交代。同时,这起案件也将成为一个典型案例,再次警示所有驾驶员要敬畏生命、遵守法律,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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