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11月3日在国会表示,新加坡计划在未来几天提交设立东盟跨境烟霾污染控制协调中心协议的批准文书。中心须获得6个东盟成员国批准成立协议,才可落实。

资料照片:新加坡烟霾天气下的街景。
这个拟设于印度尼西亚的协调中心,将加强各国管理土地和森林火灾,以及跨境烟霾的合作与协调。傅海燕说,新加坡也会积极鼓励其他成员国批准协议,推动区域合作机制向前迈进。
新加坡将在2027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届时会与其他成员国共同加强《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的落实。该协定于2002年签署,2003年生效;此次拟批准的是设立协调中心的协议。
除了协调中心,各国也将加强处理烟霾根源的措施,包括可持续土地与泥炭地管理,以及农作物焚烧指引。傅海燕表示,一些成员国准备在接下来的东盟会议提出跨境烟霾问题,新加坡将支持讨论,并分享对造成烟霾企业采取行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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