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州政府禁止州内实体博彩投注站营业的法律挑战,已在联邦法院碰壁。联邦法院今日一致拒绝吉打州政府及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意味他们无法继续就上诉庭裁决展开正式上诉程序。
随着准令申请遭驳回,上诉庭早前裁定吉打州政府停止发出及更新博彩业营业场所执照属违宪、违法的判决,将继续维持效力。
此案今日由联邦法院三司审理,审判团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扎丽雅领导,另两名法官为拿督柯林劳伦斯及拿督阿兹米。
三司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后,一致认为吉打州政府及沙努西提出的申请,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上诉门槛,因此拒绝给予上诉准令。
罗扎丽雅宣判时说,申请方无法满足1964年《司法法令》第96(a)条文的要求。
按照有关条文,案件若要从上诉庭进一步进入联邦法院,申请人必须提出属于全新的法律问题,而且有关问题具有普遍公共重要性,或证明相关法律课题确实有必要由联邦法院作出裁决。
换言之,联邦法院今日处理的重点,并不是重新审理吉打州政府禁止博彩投注站营业的政策本身是否正确,而是有关案件是否达到进入最高法院正式上诉阶段的法律条件。
由于三司认定有关条件并未满足,吉打州政府因此无法进入下一阶段,要求联邦法院全面审理上诉庭判决。
这场诉讼源于吉打州政府停止向州内博彩业者发出及更新营业场所执照。上诉庭较早前裁定,有关做法违宪及违法,引发州政府进一步寻求联邦法院介入。
吉打州政府及沙努西在本案中由资深律师丹斯里阿兹占哈仑,以及吉打州法律顾问赛夫里嘉阿兹哈里代表。
涉及案件的博彩业者则由冯文龙、希克玛丹尼尔等律师代表,并反对州政府取得上诉准令。
除了驳回申请,联邦法院也谕令吉打州政府及沙努西一方支付5万令吉堂费。
上诉准令制度本身具有筛选案件的作用,并非所有上诉庭败诉案件都能够自动进入联邦法院。申请方必须先证明案件涉及足够重要及需要最高法院处理的法律问题,才有机会展开正式上诉。因此,今日的裁决也意味着这场官司在联邦法院层面的进一步挑战已经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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