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文庆及郑亚燕在住家接受媒体询问。
南北大道日得拉收费站轿车起火,2人烧成焦尸案中,19岁女死者陈慧珊的父亲事发前曾因路途遥远不赞成女儿与男友连夜返乡,但碍于女儿正处热恋期,他最终只好作罢,仅回覆一句“OK”。
女死者父亲陈文庆(48岁)及母亲郑亚燕(51岁)周二(20日)在住家接受媒体询问时透露,女儿生前在皇后湾广场售卖衣服,与男友相恋半年。事发当晚,女儿下班后,由男死者冯胜勤(21岁)驾驶轿车,载着女儿从槟城返回玻璃市住家途中,未料发生致命意外。
他表示,女儿原定于周一(19日)放假,两人计划于周日(18日)晚返回玻璃市,周一晚再回槟城。由于路途遥远,他原本不赞成两人连夜赶路,但碍于女儿正处热恋期,他最终只好作罢。
他指出,女儿当天下午才发手机信息问他,是否可以去玻璃市,他若反对,女儿必定不开心,就简单回复一句“OK”。
“查案官给我看了车祸前大道闭路电视拍下的视频,当时车速非常快,从上一个收费站到出事的收费站,只用了短短3、4分钟的时间,可想而知当时驾得有多快。”

陈慧珊。
陈文庆:院方需验DNA确认
另外,陈文庆也表示,女儿陈慧珊的遗体,暂时无法认领办理身后事,院方需提取家属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以确认死者身分。
他透露,他们必须待女儿的DNA检验报告出炉后,身分获得确认,才可办理领尸手续,检验报告出炉快则3天,慢则1星期。

2死者均严重烧伤
古邦巴素县警区主任莫哈末拉兹周一晚发文告指出,这起事故是于周一凌晨约1时15分,在南北大道日得拉收费站北部方向发生,涉及一辆黑色本田Civic轿车。
根据解剖报告,男死者的死因分为车辆事故引起的胸部损伤并伴随严重烧伤,而女死者的死因则为车辆事故引起的严重烧伤及吸入火焰浓烟。
警方调查显示,事故肇因为轿车失控后撞上收费车道分隔岛,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 条文(危险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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