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甲洞某肉骨茶店,因 “看一眼” 就围殴食客的3名男子,5月14日正式被控上庭!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3 人在刑事法典第 326 条文(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严重致伤)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 34 条文同读。
3 人在聆听法庭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皆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当庭否认有罪。

控方建议 3 名被告不给予保释,但 3 人代表律师纳拉欣汉则提出反对,强调被告在案发后有配合警方自首,也提及双溪毛糯监狱拥挤问题,并援引其他曾获保释案例,认为不应因为案件在网上引发热议,就剥夺被告的保释权利。
对此,主控官纳蒂雅依琳娜指出,3 名被告存在潜逃风险,也有再次犯案的可能,加上案件性质严重,若罪成更可能面对最高 20 年监禁及鞭刑,因此不应获准保释。
地庭法官诺丽达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最终采纳控方意见,宣布不批准 3 人保释,并将案件择定于 6 月 15 日过堂。

3 名嫌犯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时,全程手戴镣铐、神情低调,不仅低头避开媒体镜头,与案发时在店内围殴受害者的嚣张模样形成强烈对比。
此案于 5 月 7 日爆发,当时一名长发男子在餐馆内用餐,疑因与 3 名醉酒男子对望后,引发对方不满,随后惨遭围殴。整个过程被店内闭路电视拍下,并在社交媒体疯传,引发全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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