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艺人黄明志在被控 2 项拥有冰毒和壮阳药罪名的案件中,向控方提交的第 2 份陈情书被接纳,因此推事今日在辩方要求下,宣判黄明志在此案无罪释放!

根据《中国报》报道,黄明志被控的上述案件,从原定于 5 月 29 日在第一刑事推事庭过堂提早至今日过堂,因此他今日现身吉隆坡法庭大厦,为案件出庭。
现年 43 岁的黄明志今早是以轮椅代步,因此他在抵达法庭大厦,吸引在场人士的目光。

主控官诺莱妮扎杜法哈娜副检察司今早在开庭后,告知推事凯鲁妮莎,黄明志已委任新的代表律师,并向控方提交了第二份陈情书。
她说,控方在经考量案件的整体进展后,包括被告的毒理学检测报告以及案件调查方面的最新进展后,无意继续提控被告。
因此,她建议推事宣判黄明志可在不代表无罪的情况下获释(DNAA)。
然而,黄明志新任代表律师莫哈末法迪里则以控方已表明无意继续提控其当事人为由,主张推事应宣判其当事人无罪释放。
他指出,如果推事只是宣判黄明志可在不代表无罪的情况下获释,将对其当事人造成不利,包括影响后者在工作上的合约损失。
推事最终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说明她根据此案情况,宣判黄明志无罪释放。
2025 年 11 月,本地歌手黄明志卷入台湾网红谢侑芯命案。他被控拥有 1.57 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因此触犯 1952 年危险毒品法令 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 12(3)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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