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驾慢慢?
PPKJR:属于 “道路霸凌” 行为!促政府加强执法对付,「霸占车道」罪成可罚款 + 监禁!
有时候,路上只是车多并无交通意外,但却塞到妈妈都不认得?

根据《中国报》报道,非政府组织道路安全专家协会(PPKJR)促请政府,加强执法对付霸占车道,尤其是针对在有时速规定的道路上,未根据时速规定,故意缓慢行驶的 “路霸”。
该组织创办人嘉米尔马南说,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规定,霸占车道若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 RM2000,或监禁最多 6 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说,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假日期间,霸占车道或滥用紧急车道的行为属于 “道路霸凌” 行为,会让其他驾驶人士感到压力和恐惧,这种问题在国内存在已久,且有日益严重的趋向。
“霸占车道属于‘道路欺凌’,这会让其他驾驶人士感到压力,加剧交通拥堵,甚至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等危险情况。
“我们建议有关当局加强执法严惩此类行为,透过检测车辆时速的摄像头监测情况,以便即刻采取行动。”
嘉米尔马南接受国文报章《Kosmo》访问时,也建议政府指示工程部和大道特许经营商增设限速路牌,尤其是在中间和右侧车道。
他说,国内道路目前并未设立禁止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路牌,但行驶速度过慢,将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