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新加坡将开始实施灵活工作制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简称FWA),员工可以用书面方式向雇主提出安排灵活性工作时间,而雇主必须在两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回复是否接受该申请。
新加坡强制性灵活工作制将于12月生效!
针对这项新规,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雇联)在今年9月30日至10月7日之间做了一项调查,了解雇主对四天工作制的看法。
超过九成雇主在当前阶段不会实施四天工作制。在330名受访雇主中,79%表示不会或没有计划实施四天工作制;16%表示会考虑,但暂时不实施;仅有5%表示会实施四天工作制。
受访的雇主来自零售贸易、房地产与建筑服务、专业服务、餐饮、一般制造、电子及运输与物流等行业。其中22%受访者属于制造领域,没有一名表示会实施四天工作制。
不实施四天工作制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运营方式不允许(如须24小时运作);无法提高生产力以抵消产能减少;需要额外人力填补空缺,导致成本上升。
尽管有少数雇主支持四天工作制,但对大多数雇主而言,四天工作制在执行上的困难和经济影响使他们难以满足业务需求。
愿意考虑实施四天工作制的雇主主要来自资讯通信、一般与支援服务及金融行业,原因包括:能够提升员工价值主张、改善员工福祉和提高工作满意度。
雇联拥有超过3700个公司会员,共雇用逾85万名员工。四天工作制指的是员工每周工作四天(每天八至九小时,每周最多36小时),但报酬与传统的五天工作制(每周最多44小时)相同。
什么是「灵活工作安排」
灵活工作安排也就是《劳资政三方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WA Reque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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