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低收入家庭生活成本负担,昌明政府将从明日起发放20亿令吉的第三阶段关爱援助金(STR),860万名国人可获得最高650令吉援助金。
财政部今日发布文告指出,与今年1月第一阶段的830万受惠者相比,这次数字增加30万人。
文告说,这一增长来自昌明政府全年开放新的申请和上诉程序,以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能获得援助。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说,全年开放申请和上诉程序显示,昌明政府不辜负人民的期望,致力于改善人民的福祉,确保每个人都能共享国家繁荣。
“STR不仅仅是现金援助,更为受惠者注入动力,帮助他们实现财务独立,从而实现昌明经济所追求的平等。”
文告补充,第三阶段STR的款项将分阶段发放给已登记在STR数据库的现有及新受惠者,款项可通过汇入银行户头或由民储蓄银行(BSN)以现金方式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取决于各自的资格类别。
若申请人姓名不在STR数据库内,则需要提交申请,以便根据STR资格类别完成验证流程。
根据2025年财政预算案,符合资格的家庭和个人将根据收入和孩子的数量获得不同的援助金额。具体金额如下:
1)月收入不超过RM2,500的家庭:
无孩子:可获得RM1,000 STR援助金 + RM900 SARA援助金,总计RM1,900
1至2名孩子:RM1,500 + RM900,总计RM2,400
3至4名孩子:RM2,000 + RM900,总计RM2,900
5名孩子及以上:RM2,500 + RM900,总计RM3,400
2)月收入RM2,501至RM5,000的家庭:
无孩子:RM500 + RM900,总计RM1,400
1至2名孩子:RM750 + RM900,总计RM1,650
3至4名孩子:RM1,000 + RM900,总计RM1,900
5名孩子及以上:RM1,250 + RM900,总计RM2,150
3)乐龄单身人士:可获得RM600 STR援助金 + RM450 SARA援助金,总计RM1,050
4)月收入不超过RM2,500的单身人士:可获得RM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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